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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臺東縣青年暑期職場體驗

  • 日期:113-02-17
  • 資料來源:自治科

一、計畫緣起

  為增進青年了解職場,及早規劃職涯,本府規劃多元青年職場體驗計畫,職場領域包括私部門級第三部門。本計畫著重於在地產業、推動社會公益相關之非營利組織做為職場體驗領域,提供就讀大專校院青年具學習性之多元體驗機會,協助其體驗學習、適應職場,促進職涯發展。透過僱用補助措施,創造青年職場體驗機會以及東飄探索體驗。

二、主辦單位

  臺東縣政府民政處

三、職場體驗名額

       113 年預計提供 200 名體驗名額 (私部門80名,第三部門120名) 。

四、體驗期間

       113 年 7 月 1 日至 8 月 31 日,計 2 個月。

五、補助原則

       1. 私部門: 本府補助薪資為月薪新臺幣(以下同) 2 萬 7,470 元之80% 計算,用人單位自行負擔20% 及超出100% 部分。

       2. 第三部門: 本府全額提供薪資為月薪 2 萬 7,470 元,2 個月合計提供 5 萬 4,940 元。

       3. 私部門用人單位至多補助3名學生;第三部門用人單位至多補助3名學生。

六、用人單位提案方式 

  1.線上提案:請掃描下方相關圖片QRCODE

  2.紙本提案:至本府網站相關檔案區下載申請表單,寄至財團法人西子灣教育基金會(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7樓之1)。

七、用人單位提案與學生媒合時間

  3月1日起至3月29日止供用人單位提案;4月本府審核用人單位;5月1日於網站公布審核通過並公告用人單位職缺;5月1日至6月14日學生線上投遞履歷,用人單位進行面試學生資格;6月下旬公告學生錄取名單。(詳依本府網站公告)

八、用人單位資格

  1.私部門:(營利事業)

   A.依法設立於本縣之公司、有限合夥或商業;或依法於本縣辦理稅籍登記,且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。

   B.經本府核定之臺東縣商圈組織。

  2.第三部門:(非營利組織)

   A.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,且立案宗旨為從事促進在地產業發展、社會福利服務或推動社會公益並有實績者。

   B.不包含私立大專校院及所屬單位。

九、學生資格(已設籍本縣縣民、弱勢學生為優先)

  35歲以下(計算至113年7月1日前足歲者),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之本國籍在學學生,及當年度錄取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與應屆畢業生。


備註:若有相關疑問,歡迎諮詢專案承辦單位線上客服或撥打07-3323228#60(劉先生)財團法人西子灣教育基金會詢問。